信托文化 | 在我国,信托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有何独特之处?
文化是推动一个行业稳健发展的动力之源,文化约束着一个行业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。由此可见,“信托文化”是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源动力,而信托文化的核心在于“受托人责任”。
为了让投资者了解更多信托知识,东莞信托从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《信托知识百问百答》中,精选出知识点,形成不同主题内容合集,旨在普及金融知识,践行投资者教育责任。
本期关键词:信托业务形式、信托财产运用、信托目的
问:在我国,信托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有何独特之处?
答:信托公司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,一是信托业务灵活、设立方式多样,设立信托可以采用信托合同、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等书面形式;二是信托业务受托财产多样,本外币资金、动产、不动产、知识产权等财产都可作为受托财产来设立信托;三是信托目的多样,从信托设立的目的来看,信托可以包括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,公益信托服务于社会,是信托公司独有的制度;四是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多样,信托公司在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时,可以采取投资、出售、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;五是信托财产投向领域广泛,现阶段信托财产投向已经涉及工商企业、基础设施、房地产、证券市场、金融机构、高端制造、航空运输、医疗设备等诸多领域,未来还会随着产业结构的发展,不断进入新的领域。
